一、选聘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
二、选聘条件:年龄18至60岁之间,身体健康,能胜任野外巡护工作。
三、选聘时间及聘期:每年10月份选聘,一年一聘。
四、补助标准:每人每月600元,按月发放。
五、选聘程序:发放选聘通知-个人申请-村镇审核、公示-林业局、扶贫办、财政局联合审定-镇政府与贫困户签订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