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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轮退耕还林完善政策
时间:2019-06-14 11:17 来源:林业局 作者:林业局 审核人:李小娟
 

一、补助对象:实施前一轮退耕还林的农户。

二、补助标准:每亩每年90元。

三、完善政策:前一轮退耕还林补助政策期满后(还生态林补助8年,还经济林补助5年,每年每亩补助160元,其中粮食补助140元,管护费20元),中央财政安排资金继续对退耕农户给予适当的现金补助(还生态林再补助8年,还经济林再补助5 ,每亩每年90元,其中粮食补助70元,管护费20元),从次年起计发“完善退耕还林”补助,直接补助给退耕农户。我县前一轮退耕涉及19992002200320042005五个年度,其中还经济林的已经全部到期,国家政策兑现已经停止,还生态林的199920022003年度已经到期,国家政策兑现已停止,2004年度的完善政策将于2019年到期,2005年度的完善政策将于2020年到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