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农历正月十五,适逢星期天,蒲城县环保督察办紧密结合春训活动,全员在岗,统一行动,依据《蒲城县禁限燃放烟花爆竹管理办法》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督查检查。
检查人员以城区为重点,深入公安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执法局及相关镇办负责的区域,现场查看烟花爆竹管控措施网格化分片分工、责任化定时定岗巡查情况及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情况,并现场阻止多起露天焚烧行为。
检查指出,元宵节是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的重点节点,集中燃放会导致 PM2.5 浓度短时快速上升,在城市建成区人口密集、大气扩散条件不利情况下会加剧空气污染,损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各单位要严格落实禁限放要求,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拒绝售卖和燃放烟花爆竹,一线巡查人员要在积极劝导的同时,以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现场普法,积极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对不听劝导,违法售卖、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要及时联系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减少违规燃放行为,有效降低违规燃放对空气带来的危害,减少县域重污染天气的发生,共同营造绿色、清新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