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蒲城县客来鲜冷鲜肉店等 1718户个体工商户于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依照 《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的规定,上述个体工商户应在 2020年 12 月 31 日前申报年报 。但截止 2020年 12月31 日,上述个体工商户未按规定报送公示 2019 年度报告,属于不按规定履行公示义务的违法行为。现我局依据《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暂行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决定将上述个体工商户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予公示。
如对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 30日内向作出决定的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书面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在接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者蒲城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未报送年度报告个体户名单
蒲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