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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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李东亮 | 写信时间: 2022-05-12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关于农村彩钢瓦房问题 | ||
信件内容: 关于相关农村彩钢瓦房拆除标准以及补贴标准,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政策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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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2-05-18 09:55 | 回复单位: 党睦镇 |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接到您反映的问题后,党睦镇政府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经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按照蒲城县《关于集中开展国省县道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建筑拆除行动的通知》(蒲美组发[2022]2号)和党睦镇人民政府《关于集中开展国省县道沿线违法违规和有碍观瞻建筑拆除行动的通知》蒲党政发[2022]9号文件要求,对全镇范围内国省县道沿线破损房屋、废旧果园房、残垣断壁、乱搭乱建、违规建筑等有碍观瞻的建筑进行拆除。 门前彩钢瓦房属临建和违建,不符合镇村规划,在拆除范围之内。故不存在补偿,望您和家人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