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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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马林林 | 写信时间: 2021-01-25 | 回复状态: 已办结 |
信件标题:咨询出租车收费标准 | ||
信件内容: 我在1月15日乘坐动车到达蒲城东站,之后在东站门口坐出租车准备返回白水县,同坐的也有一名回白水的同学,一名到罕井镇的人,平时送到白水县也就15到20元,在罕井镇下车的那人付了20元,然而由于疫情在两仙庙检查就把我们扔在两县庙,我们只比那个从罕井镇下车的人多坐了不到一公里路程,就让我和我那位同学每人付60元,最后在讲价下也要每人付50元才让我们下车,该出租车车牌号为陕ET1302,我认为如此乱收费严重影响了蒲城县的形象,这难道是出租车专门坑骗我们外地人?希望给出个出租车收费标准或解释 |
回复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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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21-01-27 17:54 | 回复单位: 交通运输局 |
回复内容:
网友您好: 接到您的投诉后,蒲城县政府责成交通局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经电话传唤,2021年1月27日陕ET1302车主王某前来处理该投诉。经笔录问询,该车主承认事实,认识到自身错误,并愿意接受处理。当日已处理完结,并电话回复投诉人取得谅解。 处理结果如下: 1、对陕ET1302车主王某进行批评教育,并让其作出书面检查。 2、按照《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四十七条第一款对王某做出伍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